周 易·下经第 15 页
45. 萃(卦四十五)
泽地萃
聚集 兑上
坤下
《萃》:亨,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。亨,利贞,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《彖》曰:「萃」,聚也。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。「王假有庙」,致孝享也。「利见大人亨」,聚以正也。「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」,顺天命也。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《象》曰:泽上于地,萃。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初六,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,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乃乱乃萃」,其志乱也。
六二,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《象》曰:「引吉无咎」,中未变也。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《象》曰:「往无咎」,上巽也。
九四,大吉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大吉无咎」,位不当也。
九五,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
《象》曰:「萃有位」,志未光也。
上六,□咨涕洟,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□咨涕洟」,未安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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