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换到繁體中文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医五绝网 >> 古籍文献 >> 中医古籍 >> 温病条辨 >> 正文

第三章 中焦篇第 18 页

www.yodicraft.com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3-19 12:19:38

    71诸黄疸,小便短者,茵陈五苓散主之。
      沈氏目南云:此黄疸气分实证,通治之方也。
      胃为水谷之海,荣卫之,源风入胃家气分,风湿相蒸,是为阳黄,湿热流於膀胱,气郁不化,则小便不利。
      当用五苓散宣通表  之邪,茵陈开郁而清湿热。
    ”茵陈五苓散五苓散方见前。五苓散系苦辛温法今茵陈倍五苓乃苦辛微寒法。
茵陈末”一钱、五苓散”五分。共为细末,和匀,每服三钱,日三服。
      金匮方不及备载,当於本书研究,独采此方者,以其为实证通治之方,备外风内湿一则也。
    72黄疸脉沈,中痞恶心,便结溺赤,病属三焦  证,杏仁石膏汤主之。
      前条两解表  ,此条统治三焦,有一纵一横之义。
      杏仁石膏开上焦,姜半开中焦,枳实则由中驱下矣。
      山栀通行三焦,黄柏直清下焦。
      凡通宣三焦之方,皆扼重上焦,以上焦为病之始入,且为气化之先,虽通宣三焦之方,而汤则名杏仁石膏也。
    ”杏仁石膏汤方苦辛寒法。
杏仁”五钱、石膏”八钱、半夏”五钱、山栀”三钱、黄柏”三钱枳实汁”每次三茶匙冲、姜汁”每次三茶匙冲。
    73素积劳倦,再感湿温,误用发表,身面俱黄,不饥溺赤,连翘赤豆饮,煎送保和丸。
      前第七十条,由黄而变化病,此则由化病而变黄,亦遥相对待。
      证系两感,故方用连翘赤豆饮,以解其外,保和丸以和其中,俾湿温劳倦治逆,一齐解散矣。经云:「劳者温之」,盖人身之动作行为,皆赖阳气为之主张,积劳伤阳,劳倦者因劳而倦也,倦者四肢倦怠也,脾主四肢,脾阳伤则四肢倦而无力也。
再肺属金,而主气,气者阳也,脾属土而生金,阳气虽分内外,其实特一气之转输耳,劳虽自外而来,外阳既伤,则中阳不能独运,中阳不运,是人之赖食湿以生者,反为食湿所困,脾既困於食湿,安能不失牝马之贞,而上承乾健乎?
      古人善治劳者,前则有仲景,後则有东垣,皆从此处得手,奈之何後世医者,但云劳病辄用补阴,非惑於丹溪一家之说哉,本论原为外感而设,并不及内伤,兹特因两感而略言之。
    ”连翘赤豆饮方苦辛温平法。山查、神曲、茯苓、陈皮、卜子、连翘、半夏。
    74湿甚为热,疟邪痞结心下,舌白口渴,烦躁自利,初身痛,继则心下亦痛,泻心汤主之。
      此疟邪结心下气分之方也。
    75疮家湿疟,忌用发散,苍术白虎汤,加草果主之。
      金匮谓疮家忌汗,发汗则病痉。盖以疮者血脉间病,心主血脉。血脉必虚而热,然後成疮,既成疮以後,疮脓又系血液所化,汗为心液,由血脉而达毛窍,再发汗以伤其心液,不痉何待?
      故以白虎辛凉重剂,清阳明之热,湿由肺卫而出。
      加苍术、草果,温散脾中重滞之寒湿,亦由肺卫而出。
      阳明阳土,清以石膏、知母之辛凉。
      太阴阴土,温以苍术、草果之苦温。
      适合其脏腑之宜,矫其一偏之性而已。
    ”苍术白虎汤加草果方辛凉复苦温法白虎汤方见上焦篇。
即前白虎汤内加苍术、草果。
    76背寒,胸中痞结,疟来日晏,邪渐入阴,草果知母汤主之。
      此素积烦劳,未病先虚,故伏邪不肯解散,正阳馁弱,邪热固结。
      是以草果温太阴独胜之寒,知母泻阳明独胜之热,厚朴佐草果泻中焦之湿蕴,合姜半而开痞结,花粉佐知母而生津退热。
      脾胃兼病,最畏木克,乌梅黄芩清热而和肝(1)。
      疟来日晏,邪欲入阴,其所以升之使出者,全赖草果。
    ”附注:(1)俗以乌梅五味等酸  ,是知其一莫知其化也,酸味兼厥阴之气居五味** 首,与辛味合用开发阳气最速,观小青龙汤自知。
    ”草果知母汤方苦辛寒兼酸法。
草果”一钱五分、知母”二钱、半夏”三钱厚朴”二钱、黄芩”一钱五分、乌梅”一钱五分、花纷”一钱五分姜汁”五匙冲。水五杯,煮取二杯,分二次温服。
      按此方即吴又可之「达原饮」,去槟榔加半夏、乌梅、姜汁,治中焦热结阳陷之证,最为合拍,吴氏乃以治不兼湿邪之温疫初起,其谬甚矣。
      再按前贤制方,与集书者选方,不过示学者知法度,为学者立模范而已,未能预测後来之病证,其变幻苦何?其兼证若何?其年岁又若何?所谓「大匠诲人,能与人规榘,不能使人巧,」至於奇巧绝伦之处,不能传,亦不可传,可遇而不可求,可暂而不可常者也。
      学者当心领神会,先务识其所以然之故,而後增减古方之药品,分两宜重宜轻,宜多宜寡,自有准的,所谓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

 << 上一页  [11] [12] [13] [14] [15] [16] [17] [18] [19] 下一页


文章录入:中医五绝网    责任编辑:中医五绝网 
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   【发表评论】
    精彩推荐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网站简介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

    www.yodicraft.com 版权所有: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:0312—3901862 邮编:072761 支持单位: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

    电子信箱:webmaster@wujue.com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》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

   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,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;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,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!